关于推荐我校2018 年“纺织之光”奖学金候选人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关于推荐“纺织之光”奖教金和纺织之光奖学金候选人的通知》(中纺联函【2018】58 号)精神,现就推荐我校 2017 年纺织之光奖学金候选人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候选人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遵纪守法,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
度;
2、热爱纺织事业,积极要求进步,关心集体,尊敬师长,团结同学,诚实守信,品行优良。
3、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勤奋刻苦,成绩优秀,综合素质突
出;
4、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具有较强的开拓、创新精神。
5、评选范围限于纺织、服装、染整、纤维材料、纺织机械等相关专业的学生。
二、推荐名额
2018 年我校纺织之光奖学金推荐名额为 5 名,原则上推荐优秀本科学生推荐 4 名,优秀专科生推荐 1 名。
三、奖励标准
纺织之光奖学金获得者每人奖励8000 元人民币。
四、评审程序
纺织之光奖学金由符合条件的学生本人提出申请,经学生本人所在班级推荐、公示后,填写纺织之光奖学金评审表一式两份,(主要事
迹可以附加材料)报送所在学院学工办,经学院审核、公示后,报送校学生资助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评审,在全校范围内公示后,提请校委会审批,报送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纺织之光教育科技基金会审定。
五、要求
1、高度重视。相关学院要高度重视此项涉及学生切身利益的工作,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学校奖助学金评审工作规定,坚持标准,严格程序,全程透明,确实把评审工作组织好。
2、搞好宣传教育。各相关学院要通过宣传教育,使同学们认识到纺织之光奖学金是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在该行业里设置的最高奖项,目前评审院校为 16 所,我校是唯一被纳入其中的民办院校,我校师生要倍感珍惜这份殊荣,将其化作学习工作的强大动力。要把推荐过程与促进学生自觉学习、学风建设相结合,引导学生刻苦学习,打牢基础,坚持创新,全面成才。
3、严密组织。各学院、班级要成立评审小组认真组织推荐工作。班级公示时间不得少于 3 个工作日,学院和学校公示时间不少于 5 个工作日;要认真把好材料关,推荐材料于 2018 年 9 月 3 日前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余晓萍老师(含电子版和纸制版)处。
附件:
1、《关于推荐纺织之光奖教金和纺织之光奖学金候选人的通知》;
2、纺织之光奖学金评审表。
学工处
2018 年 5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