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充分利用学校各实验实训室资源,促进全校师生积极开展专业实践技能训练和科研创新活动,学校要求各实验实训室利用课余时间向全校师生开放。为规范实验实验室的开放使用,特制定本办法。
一、实验实训室的开放工作在学校实验教学工作指导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由实验实训管理中心统一协调,各院(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二、实验实训室的开放内容要贯彻“因材施教、讲求实效”原则,根据使用的不同层次和要求,确定开放内容和形式。开放内容主要包括设计性、综合性、研究性实验实训项目,各类课外科技和素质拓展活动的实验实训项目。提倡学生自拟实验实训课题或参与教师研究课题,培养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三、实验实训室开放时间:周一至周五晚上7时至9时,周六、周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2时至6时,晚上7时至9时。上课时间为教学使用,课余时间为师生申报使用。
四、课余时间开放的实验实训室使用人员应及时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加强实验实训过程的规范管理与操作指导工作,及时做好《实验实训室开放登记本》的登记工作。每学期末,各实验实训室应将开放项目写好结题材料,模板参照《江西服装学院实验室开放项目结题表》,该结题材料作为实验实训室评估检查内容之一。
五、有实验实训项目需求的师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开放的实验实训室进行预约登记,填写《江西服装学院实验室开放项目申请表》;在进入实验实训室前应对实验实训项目的有关内容进行认真解读,充分理解实验实训的方法步骤及注意事项。
六、参加实验实训的师生应严格遵守实验实训室各项规章制度及实验实训操作规定,安全、有序地完成实验实训操作,及时完成、上交实验实训项目结题表。通过开放实验室培养师生职业能力与职业素质、创新精神与创新能力等,成效显著的实验实训室及其指导教师、管理人员,学校将给予表彰。实验实训室指导教师、管理人员利用业余时间开放、并指导实验实训,应参照学院有关规定计算相应的教学工作量。同时对指导教师,管理人员不履行工作职责的将给予通报批评,对实验实训产生严重后果的,将按学校教学事故处理。
实验实训管理中心宣